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高级工程师王晓静正在对复种到树木上的兰花开展二次固定操作。
盛夏,北纬21度,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国有林场某管护站。古树虬枝之上,一丛丛曾被非法采摘、濒临凋零的野生兰花,正舒展着碧绿叶片,微风拂过,叶片轻颤,仿佛在低语着“回家”的安宁。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最新的科研监测档案显示,4万余株野生兰花在回归原生雨林后,成活率和原生境适应率均超90%。这样一组数据,不仅宣告了一场生命奇迹,更镌刻着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写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的坚实足迹。
野生兰花是生态健康的指示物种。西双版纳茂密的原始森林是中国兰科植物的“基因宝库”,这里分布着400余种兰科植物,其中大多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然而,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这群“雨林精灵”却惨遭一场大规模的非法采摘。为获取经济利益,胡某等人采摘、收购野生兰科植物并售卖给同一人。经鉴定,涉案野生兰科植物共有4万余株,且其中大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公安机关在追查上游犯罪时发现相关线索,经侦查后分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展开剩余67%到案后,胡某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结合犯罪嫌疑人态度和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依法对胡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胡某等人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生态损害这笔‘账’还要算。”西双版纳州检察院检察官李瑜告诉记者,胡某等人采摘野生兰花,不仅致使野生兰花根系脱水、菌群破坏,而且严重威胁到它们的生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于2023年6月先后对胡某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不久,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就如何做好生态修复进行探讨。
“保护兰花不仅是保存某个物种,更是守护整个雨林生态系统。将涉案野生兰花回植到未受人为过多干扰的原生环境是最大程度弥补、修复已受损生态环境的首选。”会上,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专家给出了专业意见。
“因被告缺乏专业知识,如果仅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让被告去修复,修复效果难以保障。”该院副检察长李青结合专家意见,提出该院将以“义务代履行+生态修复”的方式,让4万余株野生兰花安然“回家”。同时,该院组建了由植物专家、护林员组成的复合型办案团队,确保修复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2023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检察机关与胡某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胡某等人不仅当场表示会支付所需要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更承诺亲身参与生态修复。
如何为这些奄奄一息的“雨林精灵”找到“回家”之路?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构建“检园合作”机制,邀请植物专家在野生兰花临时保护、回植地点选择、回植过程、日常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协助。在综合考量光照、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基础上,他们最终确定野生兰花回植的原生点位——勐海县国有林场某管护站。
随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胡某等人将一株株野生兰花绑回原生树木。“现在明白了,它们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态哨兵’。”一名参与回植的被告感慨道。
“这种‘义务代履行’,既是司法惩戒,更是法治教育。”西双版纳州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凌哲维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将在此探索建立野生兰科植物司法保护基地,为后续的长效监测奠定基础。
生态修复并非终点,而是守护的新起点。此后近两年时间里,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专业评估—协同修复—长效监管”办案模式:向林草部门和乡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构建立体化监管体系;将护林员日常巡护与“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相结合,合力织密野生兰花保护网;联合林草部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时掌握植株生长状态;对于幼苗发育不全、根系严重受损的高风险兰花植株,持续协调科研团队进行人工复壮……
今年4月,受检察机关邀请,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高级工程师王晓静再次踏入这片保护基地。“看,它的菌根网络已经成功重建,有的甚至结出了果实。这片区域,未来有望发展成一个壮观的兰花园!”王晓静欣喜不已。这批曾因野蛮采摘而菌根断裂的野生兰花,经过近两年的适应性培育和科学管护,正在重新融入雨林的生命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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